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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山东省诸城市密州东路7号诸城市行政审批局2楼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2-10号窗口
信件咨询:董国栋
电话咨询:0536-6216728
电话投诉:0536-6560001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诸城市密州东路7号诸城市行政审批局2楼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2-10号窗口
办理窗口名称: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
窗口序号:2-10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国务院563号令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一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具来源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经安全检验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核发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依据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布令号(文号):2018年 第2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八条 登记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应当每年进行1次安全检验。
受理条件
检验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交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提交行驶证,拖拉机运输机组还应提交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受理
审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及合规性、许可限制、审批对象等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
办理结果:受理或不予受理
办理人姓名:董国栋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科员
所在处室:涉农事务科
环节名称:审查
审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及合规性、许可限制、审批对象等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进入核准程序
办理人姓名:谢海鹏、董国栋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科长、科员
所在处室:涉农事务科
环节名称:核准
审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及合规性、许可限制、审批对象等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进入办结程序
办理人姓名:谢海鹏、董国栋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科长、科员
所在处室:涉农事务科
环节名称:办结
审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及合规性、许可限制、审批对象等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
办理结果:准予许可后出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办理人姓名:董国栋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科员
所在处室:涉农事务科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诸城市司法局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诸城市舜都路71号诸城市人民法院
电话:0536-6213161
行使内容
县级 :直接实施责任:
1.规范完善审批程序等具体规定;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常见问题
1、 问题: 该项目是否收费?
回答: 不收费。
2、 问题: 检验合格是否发放检验合格证标志?
回答: 是。
3、 问题: 是否必须本人办理?
回答: 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