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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关于委托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开展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等业务的公告

转载 郭鑫宇2020/11/06 19:23:51 发布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深度诸城 100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关于委托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开展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等业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试行)》、《山东省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规则》等有关法规、文件规定,经诸城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评定,决定委托诸城交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4条综合性能检测线开展2020年度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和等级评定准入核查以及年度复核业务。现公告如下:

一、受委托的4条机动车综合检测线地址

1. 诸城交运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 诸城市密州路3号

服务电话:0536-6212989

2.诸城市润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诸城经济开发区舜王大道925号

服务电话:0536-6805096

3. 诸城宇阳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诸城舜都路221号

服务电话:0536-6483333

4.诸城路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地址:诸城市贾悦镇王门庄子路口北200米

服务电话:0536-2160999

二、受委托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线对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达标车辆核查工作规范(试行)》进行比对。对达标的新车和在用车辆,应当按照《道路运输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等标准实施检测和评定。客车类型等级评定应当按照《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JT/T325)等标准进行营运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或者年度类型等级评定复核,出具统一样式的客车类型等级评定报告。
三、受委托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线应当确保检测和评定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对检测数据、检测报告结论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受委托的机动车检验检测线应当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于委托的项目有弄虚作假的,或存在拒不接受道路运输行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行为,将终止委托工作;造成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诸城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11月6日

来源:诸城市政府网 编辑:深度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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