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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毗邻县行政区域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

转载 纤桐2020/11/02 15:51:23 发布 来源:深度诸城网综合 作者:养乐多 39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山东省诸城市密州东路7号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1-5号窗口

电话咨询:0536-6563709

电话投诉:0536-6560001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诸城市密州东路7号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1-5号窗口 

办理窗口名称: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 

窗口序号:1-5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2004年4月国务院令第406号,2012年11月国务院令第628号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

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一条:“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客运经营者,需要增加客运班线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四条:“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受理条件

(一)申请从事道路客运经营: 

1、有企业章程文本

2、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3、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客运车辆

4、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人员 

(二)同时申请道路客运班线经营的,还应当有下列条件: 

1、可行性报告。 

2、进站方案。已与起讫点客运站和停靠站签订进站意向书的,应当提供进站意向书。 

3、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三)已获得相应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的经营者,申请新增客运班线时,除提供第(二)项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有下列条件: 

1、与所申请客运班线类型相适应的企业客车 

2、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驾驶人员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1、《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本表)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示范文本:点击查看

空白样表:点击查看

材料名称:2、企业章程文本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 外廓长、宽、高等。若拟投入客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 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测合格证)、客车等级评定证明及其复印件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6、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公安部门出 具的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的证明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

出具单位:政府部门核发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受理

审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及合规性、许可限制、审批对象等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受理

办理结果:受理或不予受理

办理人姓名:张丽丽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科员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二科

环节名称:审查

审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及合规性、许可限制、审批对象等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进入核准程序

办理人姓名:刘海龙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科长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二科

环节名称:核准

审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及合规性、许可限制、审批对象等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进入办结程序

办理人姓名:郑德恩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副书记

所在处室:分管负责人

环节名称:办结

审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及合规性、许可限制、审批对象等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准予许可后出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办理人姓名:殷立刚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副科长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二科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诸城市舜都路71号

电话:0536-6213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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