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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和查询以及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申请通道

转载 2020/05/06 16:23:55 发布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深度诸城 458 阅读 0 评论 8 点赞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是指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勘察、设计、咨询、供货、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代理等企(事)业单位及相关执(从)业人员。我市正在加快他们档案的建立以及对不良行为记录进行公告的进度。今天,深度诸城-大庆为您搜集到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立和查询以及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相关信息并为您进行了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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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

三、运用大数据提高为市场主体服务水平。

(五)提高信息服务水平。鼓励政府部门利用网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兴媒体,紧密结合企业需求,整合相关信息为企业提供服务,组织开展企业与金融机构融资对接、上下游企业合作对接等活动。充分发挥公共信用服务机构作用,为司法和行政机关、社会信用服务机构、社会公众提供基础性、公共性信用记录查询服务。

水利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二、(二)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政务信息化工程建设,按照统一的信用信息标准,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步伐,健全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数据库,完善信用信息登录、检索、查询功能。

三、(二)规范不良行为信息记录。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水建管〔2009〕518号)要求,将对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行政处罚决定自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受到不良行为行政处罚的市场主体,应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自行政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并记入其信用档案。

办理条件

无,可登陆网站即时查询。

办理材料

暂无

办理流程

网办深度:全程网办。本事项支持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递交相关材料

对事项进行审查

对事项进行办结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窗口咨询:诸城市南环路17号
电话咨询:0536-611697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诸城市司法局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诸城市舜都路71号诸城市人民法院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问题1: 登录哪个网站查询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
回答: 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

问题2: 不良行为指的是那些行为
回答: 主要参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水建管〔2009〕518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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