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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
电话咨询:0536-6566517
电话投诉:0536-6560001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
办理窗口名称: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
窗口序号:7-10号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合伙企业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
发布令号(文号):1997年2月通过,2006年8月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第九条
依据名称: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1997年11月国务院令第236号,2014年3月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条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示范文本:点击查看
空白样表:点击查看
材料名称: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受理、办结
审查标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受理材料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核准;核准通过后,发放准予注销通知书。
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办结发放准予注销通知书或不予受理
办理人姓名:杨丽娟
办理部门: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事登记科
办理人职务:科长
所在处室:商事登记科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诸城市司法局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都路71号诸城市人民法院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问题: 咨询电话是多少
回答: 0536-6566517
问题: 该项目是否收费
回答: 不收费
问题: 如何进行实名认证
回答: 通过手机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注册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