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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转载 纤桐2020/11/07 16:45:36 发布 来源:深度诸城网综合 作者:养乐多 27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

电话咨询:0536-6566517

电话投诉:0536-6560001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 

办理窗口名称: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二楼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 

窗口序号:7-10号窗口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合伙企业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

发布令号(文号):1997年2月通过,2006年8月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第九条

依据名称: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1997年11月国务院令第236号,2014年3月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第二条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示范文本:点击查看

空白样表:点击查看

材料名称: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合伙企业依据《合伙企业法》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合伙企业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受理、办结

审查标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受理;受理材料符合法律规定,予以核准;核准通过后,发放准予注销通知书。

办理时限:一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办结发放准予注销通知书或不予受理

办理人姓名:杨丽娟

办理部门: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商事登记科

办理人职务:科长

所在处室:商事登记科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诸城市司法局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都路71号诸城市人民法院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问题: 咨询电话是多少 

回答: 0536-6566517 

问题: 该项目是否收费 

回答: 不收费 

问题: 如何进行实名认证 

回答: 通过手机下载登记注册身份验证app进行注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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