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诸城市发放定期定量补助金办理方法
分享文章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头条 / 办事指南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诸城市发放定期定量补助金办理方法

转载 2020/05/28 16:54:36 发布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深度诸城 501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部分烈士子女,是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定期定量补助金的。今天,深度诸城-大庆为您找到了申请的相关程序,赶紧申请吧!

u=3297832455,41443446&fm=11&gp=0.jpg

办理依据

山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

第二十二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部分烈士子女,按照国家和省规定的条件,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定期定量补助,逐步改善其生活条件。

受理条件

1、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2、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 

3、农村的和城镇无工作单位且生活困难的参战人员; 

4、患病或生活困难的农村和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试人员; 

5、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

申请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原始档案、军队医院证明(带病回乡人员提交)、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带病回乡人员提交)等相关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网办深度:全程网办。本事项支持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递交相关材料

对事项进行审查

对事项进行办结

法定办理时限:无

办理地址

窗口咨询:诸城市东关大街114号诸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电话咨询:0536-6568781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诸城市司法局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诸城市舜都路71号诸城市人民法院
电话:0536-6213161

若想了解诸城本地更多办事指南,可微信搜索并关注“深度诸城”公众号获取。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投稿

我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