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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指南

转载 2020/05/27 10:02:01 发布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深度诸城 928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参加养老保险的居民去世之后,家属是可以申领一份丧葬补助金的,企业员工每人可领取1000元。今天吗,深度诸城-大庆为您找到了诸城市企业离退休人员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详情,一起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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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山东省劳动厅、财政厅、总工会<关于调整国有企业因工与非因工死亡职工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通知>

职工死亡后,有直系亲属的,发给一次性抚恤金或救济费。其标准为: (二)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发给10个月全省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其中按《劳动保险条例》规定的一次性救济费高于上述标准的,可按原规定执行。

关于调整企业职工丧葬补助费标准的通知

一、企业职工(含离退休人员)逝世后,不分职务级别,丧葬补助费的标准调整为每人1000元,包干使用,节约归家属,资金按原渠道列支。

办理条件

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

申请材料

  • 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居留证、外国人护照)

  • 承诺书

办理流程

网办深度:全程网办。本事项支持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 材料不全,当场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补齐的材料

  • 审核不通过,告知原因

  • 审核通过,按流程拨付

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窗口咨询: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大厅社保综合柜员窗口
电话咨询:0536-6072948

法律需求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诸城市司法局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都路71号诸城市人民法院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问题1: 企业退休人员去世后,一次性救济费的标准是多少
回答: 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公死亡,有直系亲属,发给10个月全省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救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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