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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就业报到证改派、调整手续办理

转载 2020/05/09 13:35:23 发布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深度诸城 52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小伙伴在更改工作之后,该报到证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改派、调整。今天,深度诸城-大庆为您找到了就业报到证改派、调整的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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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1997〕6号)

第四十条

关于进一步简化全省普通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49号)

第二条第二款

办理条件

1、改派手续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 

2、毕业生到驻济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省外单位就业的,其改派手续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

3、就业报到证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相关就业手续。 

4、毕业生到驻济的中央驻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省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省外单位就业的,其调整手续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

申请材料

  • 解约函(已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成解约的不需要提供)

  •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 山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办理流程

网办深度:全程网办。本事项支持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 1、查看材料齐全完备情况

  • 2、对于准予受理的材料按照文件规定进行审核

  • 3、对审核通过的手续予以办理

法定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方

窗口咨询: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 诸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15-20号窗口
电话咨询:0536-6112824

法律援助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兴华东路7号诸城市司法局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都路71号诸城市人民法院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问题1: 省内院校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在诸城市内落实用人单位,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回答: 省内院校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在诸城市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诸城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问题2: 省内院校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回答: 省内院校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的,本人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就业协议证明,山东生源的到户籍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非山东生源的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问题3: 省内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回户籍地,后签约山东省内用人单位,如何办理调整手续?
回答: 省内院校毕业生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问题4: 省内院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遣回户籍地,后签约山东省外用人单位,如何办理调整手续?
回答: 省内院校毕业生在外省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盖章的省外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函,到省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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