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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山东省诸城市密州路7号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1-5号窗口
电话咨询:0536-6563709
电话投诉:0536-6560001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诸城市密州路7号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1-5号窗口
办理窗口名称: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
窗口序号:1-5号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殡葬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1997年7月11日国务院第60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7年7月2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25号发布 根据2012年11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8号公布 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条 建设殡仪馆、火葬场,由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依据名称: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省政府令103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条 建设殡葬设施,应根据全省殡葬设施建设规划,履行审批手续:
(一)建立殡仪馆,由县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受理条件
县级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提出方案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殡仪馆、火葬场建设申请材料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电子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其他
出具单位:其他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受理
审查标准:符合《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规定
办理时限:无
办理结果:初审通过或不通过
办理人姓名:徐珊珊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二科
办理人职务:科员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科二科
环节名称:审查
审查标准:符合《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规定
办理时限:无
办理结果:审核通过或不通过
办理人姓名:刘海龙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二科
办理人职务:科长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科二科
环节名称:办结
审查标准:符合《山东省殡葬管理规定》规定
办理时限:无
办理结果:上报并办结
办理人姓名:殷立刚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二科
办理人职务:副科长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科二科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诸城市司法局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诸城市舜都路71号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1、 问题: 查询方式
回答: 诸城市密州路7号诸城市政务大厅2楼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1-5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