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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山东省诸城市密州东路7号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信件咨询:董国栋
电话咨询:0536-6216728
电话投诉:0536-6560001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诸城市密州东路7号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窗口名称: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
窗口序号:2-10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国务院563号令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一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投入使用前,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持本人身份证明和机具来源证明,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申请登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经安全检验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予以登记并核发相应的证书和牌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使用期间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其所有人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申请变更登记。
依据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规定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布令号(文号):2018年 第2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九条 申请抵押登记的,由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
(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农机监理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日内,在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上记载抵押登记内容。
受理条件
申请抵押登记的,由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所有人(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下列证明、凭证: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
(三)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依法订立的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申请注销抵押的,应当由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共同申请,填写申请表,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身份证明;
(二)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 属于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注销抵押的,还需要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调解书》、《裁定书》或《判决书》以及相应的《协助执行通知书》。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业务申请表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
出具单位:政府部门核发
示范文本:点击查看
空白样表:点击查看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受理
审查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形式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结果:受理或不予受理
办理人姓名:董国栋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科员
所在处室:涉农事务科
环节名称:审查
审查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条文的法定形式
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出具初审意见
办理人姓名:谢海鹏、董国栋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科员
所在处室:涉农事务科
环节名称:核准
审查标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定形式
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办理人姓名:谢海鹏、董国栋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科长、科员
所在处室:涉农事务科
环节名称:办结
审查标准:无
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办理结果:签注登记证书
办理人姓名:董国栋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科员
所在处室:涉农事务科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诸城市舜都路71号
电话:0536-6213161
行使内容
县级 :直接实施责任:
1.规范完善审批程序等具体规定;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常见问题
1、 问题: 该项目是否收费?
回答: 不收费。
2、 问题: 咨询电话是多少?
回答: 0536-6216728
3、 问题: 是否需要提供主合同?
回答: 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