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转出和转入
分享文章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头条 / 办事指南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转出和转入

转载 纤桐2020/11/23 16:23:41 发布 来源:深度诸城综合 作者:养乐多 27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山东省诸城市密州东路7号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信件咨询:董国栋

电话咨询:0536-6216728

电话投诉:0536-6560001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诸城市密州东路7号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窗口名称: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 

窗口序号:2-10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国务院563号令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二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后,应当按照国务院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组织的考试。考试合格的,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核发相应的操作证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证件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满,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可以向原发证机关申请续展。未满18周岁不得操作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操作人员年满70周岁的,县级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主管部门应当注销其操作证件。

依据名称: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

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

发布令号(文号):2018年 第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五条 驾驶人户籍迁出原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的,应当向迁入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以向居住地农机监理机构申请换证。申请换证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驾驶人身份证明和驾驶证。

受理条件

已持有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驾驶证,驾驶人户籍迁出原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或驾驶人在驾驶证核发地农机监理机构管辖区以外居住的。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驾驶证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示范文本:点击查看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受理

审查标准: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办理驾驶证转入业务的制作并核发驾驶证。

办理人姓名:董国栋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科员

所在处室:涉农事务科

环节名称:办结

审查标准:材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转出地将档案封盖业务专用章后交申请人,转入地将相关资料装订存档。

办理人姓名:谢海鹏、董国栋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科长、科员

所在处室:涉农事务科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诸城市舜都路71号

电话:0536-6213161

行使内容

省级:直接实施责任: 

1.规范完善审批标准、程序等具体规定; 指导监督责任: 

2.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审批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3.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4.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市级:指导监督责任: 

1.指导下级行政机关完善审批程序等具体规定,并进一步规范。 

2.对下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行政许可实施中的违法行为。 

3.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履行行业管理职责。 

县级 :直接实施责任: 

1.规范完善审批程序等具体规定;主动公示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便于申请人阅取。 

2.依法依规实施行政许可,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 

3.监督责任。建立健全监督制度,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相关活动的,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

常见问题

1、 问题: 办理驾驶证转入换证业务时,同时申请办理换证、补证的如何办理 

回答: 合并办理 

2、 问题: 该项目是否收费? 

回答: 不收费。 

3、 问题: 咨询电话是多少? 

回答: 0536-6216728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投稿

我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