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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诸城市密州东路7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1-5号窗口
电话咨询:0536-6216719
电话投诉:0536-6560001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诸城市密州东路7号政务服务大厅二楼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1-5号窗口
办理窗口名称: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
窗口序号:1-5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国务院令第149号,2016年2月修改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改变名称、场所、主要负责人、诊疗科目、床位,必须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依据名称: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制定机关:卫生部
发布令号(文号):卫生部令第35号,2017年2月修改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十条 医疗机构变更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所有制形式、服务对象、服务方式、注册资金(资本)、诊疗科目、床位(牙椅)的,必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注册书》;
(二)申请变更登记的原因和理由;
(三)登记机关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
受理条件
本级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单位变更执业地点(地址门牌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医疗机构申请变更登记申请书》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示范文本:点击查看
空白样表:点击查看
材料名称:《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原件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
出具单位:省卫生健康委
材料名称:当地地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
出具单位:派出所或当地地名核准部门等。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受理
审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及合规性、许可限制、审批对象等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受理或不予受理
办理人姓名:王伟楠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科员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一科
环节名称:审查
审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及合规性、许可限制、审批对象等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12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进入核准程序
办理人姓名:王刚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科长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一科
环节名称:核准
审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及合规性、许可限制、审批对象等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进入办结程序
办理人姓名:璩朝军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副局长
所在处室:局办公室
环节名称:办结
审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及合规性、许可限制、审批对象等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准予许可后出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办理人姓名:宋振华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科员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一科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诸城市舜都路71号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问题: 是否需要现场办理
回答: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