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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胃炎」20余年!市民质疑诸城市人民医院知错不改

转载 郭鑫宇2021/01/26 18:19:22 发布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深度诸城 489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病历,是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的发生、发展、转归,进行检查、诊断、治疗等医疗活动的记录过程。现今社会网络覆盖面广,在医院的就医信息都能实现联网,因此,病历能作用的内容和细节也被无限放大。

近日,半岛网热线电话接到诸城市民王女士(化名)投诉,她表示自己的病历被诸城市人民医院的医生写错了,医院非但不承认还把责任推到自己头上。

王女士称,2020年12月8日她由于胃胀、尿频、失眠等原因,在诸城市人民医院住院,做胃镜时医生问她之前是否做过胃镜,她说20年前做过。就因为她说了这句话,医生就在病历上给她写了慢性胃炎20余年。王女士表示,12月21号做胃镜之前经过她手的所有单据都没有出现过慢性胃炎20余年。出院后,王女士去打印病历,发现病历上有慢性胃炎,认为病历有误,于是找到诸城市人民医院的医生想要修改,但诸城市人民医院医务科以她本人签字了为由不给她处理。她再三要求医院把所有经她手的诊断单都找出来给她看,医院也没有提供。

王女士多处投诉后,诸城市人民医院表示可以给她开个补充证明,但病历无法修改。王女士表示这个证明上并没有表明是由于医生写错了病历导致,无法证明病历错误。之后,王女士再去找诸城市人民医院时,医院就以她本人签字了为由拒绝给她处理。

签字需谨慎 内容看清再签

王女士表示当时病历签字时没给她看具体内容,只是指着签字的地方让她把字签了,日期都空着,她并没有时间细看病历上的详细内容,也不知道后面还有一张纸。她咨询了律师,入院记录需要在24小时之内完成且不能修改,但她的入院记录在住院14天做了胃镜之后被医生改了,写成了慢性浅表性胃炎20余年。她也找到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核实,工作人员拿出一本书给她念条例,在念到不能修改时工作人员跳过不念,在王女士指出后,才告知确实是24小时完成,但没说不能修改。王女士的律师表示,记录如果修改,需要病号带着相关材料和证件主动申请,不是医生随意就能修改的。她要求医院给她修改病历并让当时的医生给她道歉。

了解情况后,1月22日,记者联系到诸城市人民医院医务科,工作人员表示由于当前疫情防控的需要,记者采访需要先通过卫健局登记。随后,记者多次联系诸城市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表示核实后给记者回复。但截止到发稿前,记者未收到回复。

王女士的问题投诉无果,求助无门,这样的问题应该由谁来解决?

记者咨询律师后得知,按照卫生部《病例书写基本规范》的规定,病历是不可以对患者主诉进行修改的。

“病历如果不修改的话会影响我下一次的投保,我真是不知道找哪里帮我了。”王女士对诸城市人民医院的做法表示气愤,她是信任诸城市人民医院才会去进行治疗,她以为人民医院为人民,却万万没想到会变成这样,只希望诸城市人民医院能给她一个满意的答复,不要让医生的错误由她来承担。

来源: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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