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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

转载 纤桐2020/11/06 15:56:43 发布 来源:深度诸城网综合 作者:养乐多 276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山东省诸城市密州路7号诸城市政务大厅二楼建设项目综合受理区12号-16号窗口

电话咨询:0536-6563708

电话投诉:0536-6560001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诸城市密州路7号诸城市政务大厅二楼建设项目综合受理区12号-16号窗口 

办理窗口名称:建设项目综合受理区 

窗口序号:12号-16号 

受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依据名称:《人民防空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八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二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依据名称:《山东省实施〈人民防空法〉办法》

依据名称: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1998年10月12日山东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六条:“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不宜修建的,必须报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规定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组织易地建设。 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作,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管理。对应建防空地下室的建设项目,未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规划、建设、公安消防等部门不得办理有关手续。”

依据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省级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和取消、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的决定》

依据名称:山东省人民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省政府令第230号

具体规定内容:

将“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审批”下放至县以上主管部门。

依据名称:《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

依据名称:国家国防动员委员会发展计划委员会 建设部财政部

发布令号(文号):〔2003〕国人防办字第18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四十七条第二款:“新建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由城市(含县城)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确定。”

受理条件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表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3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示范文本:点击查看

空白样表:点击查看

材料名称:法人授权委托书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国土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发改部门批复的立项文件

材料类型:复印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与申报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一致的规划方案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电子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审查意见书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电子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其他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人防工程施工图纸精装、平战转换预案(审查机构盖章)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电子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防空地下室建设许可证申请表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电子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示范文本:点击查看

空白样表:点击查看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受理

审查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

1、不属于行政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部门申请。

2、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 

3、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2个工作日内退回原提交单位,发放一次性《补正告知》。

办理人姓名:王殿文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工程项目科

办理人职务:科员

所在处室: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工程项目科

环节名称:审查

审查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材料符合要求,审查通过;材料不符合要求,通知补正或不予通过。

所在处室: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工程项目科

办理人姓名:李程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工程项目科

办理人职务:科长

环节名称:办结

审查标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发证

办理人姓名:王殿文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工程项目科

办理人职务:科员

所在处室: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建设工程项目科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诸城市司法局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诸城市舜都路71号诸城市人民法院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问题: 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办理? 

回答: 可以,带好双方的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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