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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山东省诸城市密州东路7号诸城市行政审批局
信件咨询:李文杰
电话咨询:0536-6563709
电话投诉:0536-6560001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诸城市密州东路7号诸城市行政审批局
办理窗口名称: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
窗口序号: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2-11号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宗教事务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三条:“宗教活动场所符合法人条件的,经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
第二十四条:“宗教活动场所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依据名称: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
制定机关:国家宗教事务局 民政部
发布令号(文号):国宗发〔2019〕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宗教活动场所持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
第九条:“取得法人资格的宗教活动场所变更法人登记事项的,应当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取得法人资格的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应当终止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收回《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并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成立清算组织,依法进行清算。完成清算工作后,由宗教活动场所持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注销的文件,到原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法人注销登记”。
受理条件
宗教活动场所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定形式、申请事项符合职权范围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受理
审查标准: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时限:即时受理
办理结果:受理或不予受理
办理人姓名:李文杰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科员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二科
环节名称:审核
审查标准: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标准
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审核通过或不通过
办理人姓名:刘海龙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科长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二科
环节名称:核准
审查标准:是否出具核准意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予以通过或不通过
办理人姓名:刘海龙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科长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二科
环节名称:办结
审查标准:根据核准意见出具决定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同意或不予同意
办理人姓名:张丽丽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科员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二科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诸城市舜都路71号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问题: 此业务办理时限?
回答: 5个工作日
问题: 你们单位地址是哪
回答: 卧龙街与彩虹路往西350米路北
问题: 是否收费?
回答: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