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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宗教活动场所法人注销登记

转载 纤桐2020/11/03 09:01:48 发布 来源:深度诸城网综合 作者:养乐多 38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山东省诸城市密州东路7号诸城市行政审批局

信件咨询:李文杰

电话咨询:0536-6563709

电话投诉:0536-6560001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诸城市密州东路7号诸城市行政审批局 

办理窗口名称: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 

窗口序号: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2-11号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宗教事务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2004年11月30日国务院令第426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三条:“宗教活动场所符合法人条件的,经所在地宗教团体同意,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

第二十四条:“宗教活动场所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依据名称:关于宗教活动场所办理法人登记事项的通知

制定机关:国家宗教事务局 民政部

发布令号(文号):国宗发〔2019〕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五条:“宗教活动场所持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法人登记。”

第九条:“取得法人资格的宗教活动场所变更法人登记事项的,应当持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到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第十条:“取得法人资格的宗教活动场所依法应当终止的,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收回《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并指导宗教活动场所成立清算组织,依法进行清算。完成清算工作后,由宗教活动场所持县级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审查同意注销的文件,到原登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法人注销登记”。

受理条件

宗教活动场所终止或者变更登记内容的,应当到原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相应的注销或者变更登记手续。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定形式、申请事项符合职权范围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受理

审查标准: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

办理时限:即时受理

办理结果:受理或不予受理

办理人姓名:李文杰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科员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二科

环节名称:审核

审查标准: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标准

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审核通过或不通过

办理人姓名:刘海龙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科长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二科

环节名称:核准

审查标准:是否出具核准意见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予以通过或不通过

办理人姓名:刘海龙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科长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二科

环节名称:办结

审查标准:根据核准意见出具决定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同意或不予同意

办理人姓名:张丽丽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科员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二科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诸城市舜都路71号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问题: 此业务办理时限? 

回答: 5个工作日 

问题: 你们单位地址是哪 

回答: 卧龙街与彩虹路往西350米路北 

问题: 是否收费? 

回答: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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