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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司法局公告

转载 2020/07/13 19:04:08 发布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深度诸城 106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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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攻坚年”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律师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健全推进“法律服务代理机制”,为我市中小微企业提供全面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决定成立诸城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员组成

诸城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成员均为我市资深律师。团长由潍坊市律师协会诸城工作委员会主任兼任,副团长由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兼任,成员由各律师所资深律师组成。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为日常联络机构。

二、工作职责

1.惠企政策咨询对接。主动或依申请对接政府部门,梳理各级各部门惠企政策,为企业提供惠企政策咨询,推动政府惠企政策落地落实;

2.企业公益“法治体检”。主动或依申请深入对接中小微企业,协助查找企业经营中的痛点、堵点及法律风险点,提出预防法律风险,解决纠纷的意见建议;

3.送法送政策进企业。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宣传与企业生产、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4.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依申请为企业提供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获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权益保障服务,维护企业正当合法权益;

5.政府部门建言献策。针对中小微企业政策需求及现行惠企政策的补充、完善、修改,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6.法律事务代理代办。依申请代理代办企业与政府间涉法涉诉、信访等事项;代理帮办企业与金融机构、企业与企业间法律事务,拓展服务中小微企业层次、领域和深度;

7.其他服务中小微企业事项。

三、服务方式

1.涉及政策咨询、事务代办、企业权益保障等依申请事项的,由企业直接对接相关律师或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提出申请,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指派、监督、指导相关律师提供服务。委托企业与服务团成员所在律师事务所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2.涉及法治体检、法治宣讲、建言献策等主动服务事项的,由顾问团团长组织,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协调各成员参与实施;

3.涉及其他服务事项的,由服务团团长、副团长商定,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组织实施。

诸城市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联络人:

王增福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副科长       18553619695

时晓炜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员        13964779142

附:诸城市中小微企业法律顾问团成员名单

来源:法治诸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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