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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对义务教育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申领流程

转载 2020/05/29 17:02:53 发布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深度诸城 975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国家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今天,深度诸城-大庆为您找到了申领生活费的流程,赶快申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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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义务教育法》

《义务教育法》(1986年4月通过,2018年12月修正)第四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适龄儿童、少年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寄宿生生活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

《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2009年11月通过)第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完善就学补助政策,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以及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对农村学生和城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其他学生逐步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寄宿生免收寄宿费;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对在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就读的残疾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对特殊教育学校(班)的学生补助生活费。”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国发〔2015〕67号)“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统称‘两免一补’)。”

办理条件

依规

办理材料

备案

办理流程

网办深度:全程网办。本事项支持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递交相关材料

对事项进行审查

对事项进行办结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址

窗口咨询: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文化路21号诸城市教育和体育局302室
电话咨询:0536-6082858

法律救助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都路71号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问题1: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回答: 无特别程序。
问题2: 是否收费?
回答: 否。
问题3: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回答: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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