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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伤残证件换发、补发和变更办理手册

转载 2020/05/04 15:04:24 发布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深度诸城 58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残疾人是我们社会应该主动给予关怀和爱护的一类人,但是如今,大多数情况下要出示残疾证。所以,残疾证是对于残疾人来说很重要的一件证明,如果丢失或者损坏,就要及时补办。今天,深度诸城-大庆为您找到了伤残证件换发、补发和变更办理的相关程序,快来收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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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伤残抚恤管理办法》(2007年7月民政部令第34号,2013年修订)

第十四条:“伤残证件有效期满或者损毁、遗失的,当事人应当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换发证件或者补发证件。伤残证件遗失的须本人登报声明作废。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填写《伤残人员换证补证报批表》,连同照片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将新办理的伤残证件逐级通过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申请人。”;

第十五条:“伤残人员办理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或者出国定居前,由户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变更栏内注明变更内容。对需要换发新证的,“身份证号”处填写所在国(或者香港、澳门、台湾)核发的居住证件号码。“户籍地”为国内抚恤关系所在地。”

《山东省实施<伤残抚恤管理办法>细则》

第十九条:“残疾证有效期满、损毁、遗失、或者内容有无需要变更的,当事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应当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书面申请换证、补证或者变更证件内容,残疾证件遗失的须登报声明作废。”、“逐级上报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

  • 当事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书面申请

  • 残疾证件遗失作废的登报声明

  • 2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网办深度:全程网办。本事项支持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暂不支持网上支付

  1. 1、提交申请;

  2. 2、县级优抚部门受理和审核;

  3. 3、市级退役军人部门受理和审核;

  4. 4、省级退役军人部门受理与审批。

法定办理时限:无

办理地址

窗口咨询:诸城市东关大街114号诸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信件咨询:刘建龙
电话咨询:0536-6568781

法律资助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诸城市司法局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诸城市舜都路71号诸城市人民法院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问题1: 请问残疾军人证件丢失咋办?
回答: 可以由省级退役军人厅进行补办。
问题2: 残疾证件变更如何办理?
回答: 1、个人书面申请,说明变更证件原因、证件一并上交;2、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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