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聘 / 职场资讯 / 正文
正在阅读: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征收
分享文章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

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费滞纳金征收

转载 发布:2020/12/24 11:42:19 来源:深度诸城综合 212 阅读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诸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9-14号

电话咨询:0536-6072948

电话投诉:0536-6072958

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类别:,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发布令号(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收取滞纳金

审查标准:检查单位是否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发现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办理时限:0

办理结果:收取滞纳金

办理人姓名:管翠萍 周宗玲

办理部门:诸城市社会保险中心

办理人职务:办事员

所在处室:综合业务科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诸城市司法局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都路71号诸城市人民法院

电话:0536-6213161

名企招聘

急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