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科学组织质量评价。落实《诸城市中小学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实施方案》,关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的结合,探索增值性评价。义务教育学校日常考试包括学科单元测验和期中、期末考试。每个学科每个单元可进行一次测验,鼓励采用书面测试、口头测试、情景测验、成果展示等多种测验方式;坚决取消周考、月考。考试命题要科学合理,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科学呈现评价结果,学科单元测验实行无分数评价;义务教育学校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任何学校、班级不得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公开排名。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切实扭转单纯以考试成绩评价学生的倾向。
6.规范征订教辅材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发行使用管理规定,不得推荐选用国家和省定目录之外的任何教材和教辅材料,配套练习册由学生自愿购买。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接纳或帮助任何发行商进入校园宣传、推荐和推销教材或教辅材料。严禁以班委、学生会、家委会等名义统一订购教辅材料及组织其他违规办学行为。学校及教师不得要求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学习材料。严格落实禁止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校园的规定,不得统一组织学生使用任何第三方单位的APP类软件 、网站等征订教辅材料。
7.注重提升学生素养。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严格执行周一升国旗制度,广泛持续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主题团(队)日活动。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类文体活动,培养运动兴趣,教育学生坐立行读写姿势规范。认真做好广播操和眼保健操。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落实跑操和阳光大课间活动,科学设计大课间体育活动内容,确保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少于1小时,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安排在户外。全面加强和改进美育教育,开设丰富优质的美育课程,以班级为基础,开展合唱、校园集体舞、儿童歌舞剧等群体性活动,贴近校园生活,根据学生认知水平和心理特点,积极探索创造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的美育活动形式,切实改变重应试轻素养的现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8.加强劳动实践教育。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劳动教育课每周不少于1课时。每周课外劳动时间,小学1-2年级不少于2小时,其他年级不少于3小时。坚持“一校一方案”,把需要学生身体力行的事项,设计为劳动类课程,融入创意、创新、创客、创业等要素,统筹纳入劳动课程体系,系统形成“课程超市”。做好劳动教育与学科教育、节约教育、志愿服务、研学旅行、劳动文化的统筹,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努力构建课程完善、资源丰富、形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以劳树德、以劳增智、以劳强体、以劳育美、以劳创新。扎实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拓展学生的视野和实践能力,丰富学生生命成长体验。
9.发挥家校育人合力。明确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学校在家庭教育中的指导作用。定期开展家访活动,及时了解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习惯,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不断提高对学生学习和生活指导的实效性。扎实落实一年四次8课时家长培训,教育引导家长不断更新家庭教育观念,注重言传身教,树立正确的育儿观、成才观、成人观。经常关注学生情绪变化和心理健康,采取措施进行有效疏导。规范班级“群”管理,每班统一建立一个家校沟通企业微信群,群内禁止发送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内容,禁止学科老师私自面向家长建群,建立健全校领导包靠驻群巡视制度。
10.规范教师从教行为。采取有效措施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水平和教学业务能力,教师不得以责令学生停课、转学、退学等方式剥夺学生受教育的权利。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得有对待学生不平等、不公正和讥讽、歧视和侮辱学生或者其他有辱人格尊严的言行。严禁收受学生或家长财物、谋取个人私利。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或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上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评优、推优及竞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