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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转载 纤桐2020/11/27 14:26:45 发布 来源:深度诸城综合 作者:养乐多 30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街道密州东路7号政务服务大厅2楼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1-5号窗口

电话咨询:0536-6563709

电话投诉:0536-6560001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密州街道密州东路7号政务服务大厅2楼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1-5号窗口 

办理窗口名称: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 

窗口序号:1-5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2016年8月修订)

具体规定内容:

第112项:“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核发”实施机关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

依据名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

发布令号(文号):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6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六条:“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企业注册地相应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材料由网约车平台公司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商同级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审核认定,并提供相应认定结果,认定结果全国有效。网约车平台公司在注册地以外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提交前款第(五)、第(六)项有关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其他线下服务能力材料,由受理申请的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

受理条件

网约预约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3.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4.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5.在服务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示范文本:点击查看

空白样表:点击查看

材料名称: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管理人员信息汇总表及组织架构信息 □ 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属于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当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固定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

出具单位: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名称:(首次申请网约车经营的)具备互联网平台和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条件的证明材料,数据库接入情况说明,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的情况说明,依法建立并落实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证明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

出具单位: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名称:(首次申请网约车经营的)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的支付结算服务协议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非首次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已在注册地取得认定结果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注册地省级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人民银行等部门出具的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电子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政府部门核发

出具单位:政府部门核发

材料名称: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电子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信用承诺书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电子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交通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书(行政许可证件到期换证使用)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电子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示范文本:点击查看

空白样表:点击查看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受理

审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及合规性、许可限制、审批对象等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受理或不予受理

办理人姓名:殷立刚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副科长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科二科

环节名称:审查

审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及合规性、许可限制、审批对象等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进入核准程序

办理人姓名:刘海龙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科长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科二科

环节名称:核准

审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及合规性、许可限制、审批对象等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0.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进入办结程序

办理人姓名:齐延青、郑德恩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

所在处室:局长、副书记

环节名称:办结

审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及合规性、许可限制、审批对象等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办理结果:准予许可后出证并通知申请人领取

办理人姓名:李文杰

办理部门: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办理人职务:科员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二科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诸城市舜都路71号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1、 问题: 个人车辆可否申请办理经营许可? 

回答: 不可,须为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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