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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经济开发区(滨河片区)空间及综合功能布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诸城经济开发区空间及综合功能布局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事宜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名称及概要
规划名称:诸城经济开发区空间及综合功能布局规划
规划概况:2020年3月6日,诸城市人民政府以《诸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诸城经济开发区综合功能区的批复》(诸政批复字[2020]1号)同意设立诸城经济开发区综合功能区。
规划定位:诸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全市产业园发展部署,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将诸城经济开发区综合功能区打造成以食品加工及生物医药、服装纺织、新能源及新材料、装备制造及汽车零部件、物料、旅游生态为主导产业的现代化产业园区。
建设地点:园区范围东至潍河,南至潍河,北至青兰高速公路,西至胡家楼。总用地面积55.66平方公里。园区分食品加工及生物医药、服装纺织、新能源及新材料、装备制造及汽车零部件、物流产业、旅游生态板块6大板块。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诸城经济开发区综合功能区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13589161856;
电子邮箱:434590817@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潍坊市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电话:0536-858883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内容
范围:规划范围内及周边区域居民,以及任何关心该规划实施的专家、学者、政府职员等。
内容:1、征求公众对产业园所在地及周边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2、征求公众对目前产业园主要环境问题的认识;3、征求公众对可能影响产业园及周边环境的关于产业园产业结构、建设规模、布局等的建议;4、征求公众对产业园环境保护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5、征求公众对产业园环境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请见附件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起止时间
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宝贵意见。
诸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