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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第一证】诸城中医医院《出生医学证明》办理指南

转载 纤桐2020/11/03 15:14:19 发布 来源:诸城中医医院 作者:诸城中医医院 480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出生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主要用于证明新生儿出生时的健康状况和血亲关系。目前已成为申报户籍国籍、取得新生儿社会保障、接受医疗保健服务、入托入学、申请出国移民留学的依据和凭证之一。

必带材料

1、新生儿父母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件要求用A4纸正反面复印,不能使用临时、过期或消磁的身份证件)。

2.加盖病案专用章的产妇病历复印件(出院15天后请持产妇及经办人身份证件到病房楼一楼病案室复印)

3.诸城市《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告知书(首次签发告知书住院时发放,需签字按手印)

4.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本人的,领证人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以及新生儿母亲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同时领证人需提供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办理期限
1.新生儿出生后24小时之内,请务必携带新生儿父母双方二代身份证原件,到病房楼三楼产房将分娩信息录入《产妇分娩直报系统》。
2.新生儿出生满十五天可以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建议新生儿出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办理。超过一年未办理的需另行提交材料。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

诸城中医医院病房楼三楼东区“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

温馨小提示
1.准妈妈入院分娩时,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身份证件,其使用的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件信息一致,严禁使用他人姓名。
2.《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打印,不得更改。新生儿姓名必须使用规范通用汉字。按户口登记规定,新生儿可随父姓或随母姓。
3.办理《出生医学证明》时,新生儿母亲须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如新生儿母亲不能前来办理,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父母双方及委托人身份证前来代办。
4.领证人在领取时须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并请逐项仔细核对《出生医学证明》的内容,确认无误后领取并签名。
5.《出生医学证明》的副页在办理入户手续时由公安部门收回,严谨自行撕切。一旦损毁,视为无效。
6.《出生医学证明》是新生儿的有效法律凭证,严禁涂改,请妥善保管。
7.如有特殊情况请携带父母双方身份证到《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咨询。

咨询电话:分娩直报0536-6071895  出生证明0536-607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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