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阅读:诸城市科学技术局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部分)
分享文章
分享到:

微信扫一扫

参与评论
0
当前位置:首页 / 头条 / 办事指南 / 正文
信息未审核或下架中,当前页面为预览效果,仅管理员可见

诸城市科学技术局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部分)

转载 王纤桐2020/10/21 14:09:24 发布 来源:深度诸城网综合 作者:养乐多 294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诸城市南环路18号723室
信件咨询:王永青
电话咨询:0536-6173123

电话投诉:0536-6212498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诸城市南环路18号723室 
受理时间:夏季法定工作日8:30-12:00,14:00-16:00 冬季8:30-12:00,13:30-17:3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山东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2012修订)

制定机关

山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修订

发布令号(文号)

第106号

具体规定内容

省人民政府设立自然科学基金,并逐步设立其他科学基金,支持基础研究和科学技术前沿探索,培养科学技术人才,资助科学技术进步活动,鼓励企业出资参与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省人民政府设立农业良种工程专项资金,支持农业新品种和源头创新;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扶持资金,资助中小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设立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支持科学技术的研究与开发。

原文下载地址:查看原文

受理条件

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部分)申报指南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山东省重点研发(软科学部分)项目申报书

材料类型 :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3

材料形式:电子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示范文本:下载样表

空白样表:空表下载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提交材料

审查标准: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部分)工作方案

办理时限: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部分)工作方案

办理结果:根据山东省重点研发计划(软科学部分)工作方案

办理人姓名:王永青

办理部门:诸城市科学技术局

所在处室:管理科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诸城市舜都路71号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问题: 什么时间办理 回答: 根据省市科技部门官网和相关单位通知 
问题: 什么时间办理完成 回答: 省市科技部门网站公示或电话咨询 
问题: 可以不用现场办理吗 回答: 可以采取材料邮寄的方式办理 

已有0人点赞

0条评论

 
承诺遵守文明发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0/300

投稿

我要投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