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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返还

转载 郭鑫宇2020/08/23 18:21:31 发布 来源:微信公众号 作者:深度诸城 1067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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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小微企业工会工作,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下发的《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19﹞32号)和省总工会、潍坊市总工会有关通知要求,我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即将全额返还。

经费返还对象

本市内已建立工会组织并按规定缴纳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的界定

小微企业的界定以上一年度数据为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2011年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见附件2)确定。

政策实施时限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经费返还流程

对符合标准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采取先交后返的方式。将拟返还工会经费的小微企业向社会公示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进行集中返还。有异议的企业,向市总工会填报《潍坊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以及相关证明材料(见附件1),经审核认定后,予以全额返还。应返还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不再参与经费分成,小微企业收到返还经费,贷记“拨缴经费收入”。
年度内建立工会组织的,按程序全额返还其建会筹备金余额部分。年度内未建立工会组织的,视为主动放弃返还资格。

联系方式

财务部(经费返还):6212593
组织部(建立工会):6217015
邮箱:zcszghcwb@wf.shandong.cn

附件:1.《潍坊市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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