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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转载 发布:2020/12/24 13:18:41 来源:深度诸城综合 229 阅读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诸城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

电话咨询:0536-6122290

电话投诉:0536-6072983

设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类别:,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令号(文号):201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73号, 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受理、审查、决定、办结

审查标准:法定标准

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调查期限60工作日。调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罚决定。行政相对人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在复议或诉讼期满后,三个月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办理结果:根据实际办理结果填写

办理人姓名:邵长坤

办理部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人职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所在处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都路71号

电话:0536-6213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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