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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受理

转载 发布:2020/12/23 11:27:15 来源:深度诸城综合 263 阅读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诸城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

电话咨询:0536-6122290

电话投诉:0536-6072983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诸城市劳动保障维权中心(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8: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社会保险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令号(文号):2010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八十二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和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对属于本部门、本机构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处理。

依据名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

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令号(文号):2001年5月1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三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有权对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收支、管理方面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检举、控告。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就本条前款所列行为进行的检举、控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依据名称:《关于印发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管理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令号(文号):人社厅发〔2016〕61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五条:社会保险欺诈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管辖。

受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举报社会保险基金违法违规行为。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举报材料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电子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材料名称: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登记表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示范文本:点击查看

空白样表:点击查看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受理举报

审查标准:无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无

办理人姓名:袁洁

办理部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人职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中队长

所在处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

环节名称:查处或转办

审查标准:无

办理时限:一般性举报为28个工作日,特别复杂的58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无

办理人姓名:袁洁

办理部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人职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中队长

所在处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

环节名称:答复

审查标准:无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无

办理人姓名:袁洁

办理部门: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理人职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中队长

所在处室: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都路71号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1、 问题: 举报的渠道 

回答: 现场举报、电话举报、信件举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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