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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职工参保登记

转载 发布:2020/12/21 13:03:50 来源:深度诸城综合 264 阅读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诸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9-14号

电话咨询:0536-6072948

电话投诉:0536-6072958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诸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9-14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

发布令号(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依据名称:《劳动保障部社保中心关于印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令号(文号):劳社险中心函〔2003〕38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七条 登记环节审核参保单位或个体参保人员填报的有关表格是否准确无误,证件和资料是否真实齐全。审核通过的,为其确定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建立社会保险登记档案和参保人员基本信息。向用人单位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向个体参保人员核发参保证明。

受理条件

职工与企业存在或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自由职业者自愿参保。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证明劳动关系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暂无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受理增员减员申请

审查标准:材料齐全性、合规性

办理时限:实时

办理结果:通过、不通过

办理人姓名:马明 孙有玲 闫英霞 历建琦 邱龙 管延龄 张崇烈 康金

办理部门:诸城市社保中心

办理人职务:工作人员

所在处室:综合业务科

环节名称:办理增减员手续

审查标准:材料齐全性、合规性

办理时限:实时

办理结果:通过、不通过

办理人姓名:马明 孙有玲 闫英霞 历建琦 邱龙 管延龄 张崇烈 康金

办理部门:诸城市社保中心

办理人职务:工作人员

所在处室:综合业务科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诸城市司法局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都路71号诸城市人民法院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1、 问题: 企业职工参保登记业务由谁办理? 

回答: 由参保单位代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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