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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转载 发布:2020/12/19 10:00:18 来源:深度诸城综合 230 阅读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诸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9-14号

电话咨询:0536-6072948

电话投诉:0536-6072958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诸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9-14号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大

发布令号(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依据名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令号(文号):人社部规〔2016〕5号

具体规定内容:点击查看全文

依据名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令号(文号):国办发〔2009〕66号

具体规定内容:点击查看全文

依据名称:关于印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具体问题意见的通知

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发布令号(文号):人社部发〔2010〕70号

具体规定内容:点击查看全文

受理条件

职工在转入地已参加企业养老保险。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转移联系函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示范文本:点击查看1点击查看2

空白样表:点击查看1点击查看2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收取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审查标准:材料齐全性、合规性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通过、不通过

办理人姓名:马明 孙有玲 闫英霞 历建琦 邱龙 管延龄 张崇烈 康金

办理部门:诸城市社会保险中心

办理人职务:工作人员

所在处室:综合业务科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诸城市司法局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山东省潍坊市诸城市舜都路71号诸城市人民法院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1、 问题: 为什么查询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信息表的快递号已签收,但职工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仍未办理? 

回答: 办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需要职工的养老保险信息表和转移基金,正常手续为15个工作日。若职工查询本人的信息表到了,可在15个工作日后再次查询本人的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是否办结。若仍未办结,请与原参保地或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联系,看是否因基金未到账,无法办理转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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