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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团体注销登记

转载 纤桐2020/12/05 15:04:57 发布 来源:深度诸城综合 作者:养乐多 252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山东省诸城市密州路7号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1-5号窗口

信件咨询:徐姗姗

电话咨询:0536-6563709

电话投诉:0536-6560001

受理地点、时间

受理地点:山东省诸城市密州路7号诸城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1-5号窗口 

办理窗口名称:社会民生综合受理服务区 

窗口序号:1-5号窗口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制定机关: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十九条: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自行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依据名称:《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

制定机关:山东省政府

发布令号(文号):2002年11月1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公布

具体规定内容:

第二十三条: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注销备案(以下统称注销登记):

(一)完成了章程规定任务,没有必要存在的。

(二)自行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需要终止的。

受理条件

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完成社会团体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二)自行解散的;

(三)分立、合并的;

(四)由于其他原因终止的。 社会团体需要注销的,由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提出终止动议。终止动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社会团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在业务主管单位及其他有关机关的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完成清算工作。清算期间,社会团体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社会团体应当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文件和清算报告书。登记管理机关准予注销登记的,发给注销证明文件,收缴该社会团体的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社会团体处分注销后的剩余财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直接登记的社会团体不需要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

申请材料

材料名称:《社会团体注销登记申请表》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电子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示范文本:点击查看

空白样表:点击查看

材料名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注销的文件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电子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示范文本:点击查看

空白样表:点击查看

材料名称: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电子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示范文本:点击查看

空白样表:点击查看

材料名称:清算审计报告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电子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示范文本:点击查看

空白样表:点击查看

材料名称:清算报告书、债权债务公告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电子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印章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材料名称:银行账号、税务登记证注销证明

材料类型:原件

纸质材料份数:1

材料形式:纸质

材料必要性:必要

来源渠道:申请人自备

出具单位:申请人自备

业务流程

环节名称:受理

审查标准:符合法定事项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受理或不予受理

办理人姓名:徐姗姗

办理部门:诸城市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二科

办理人职务:科员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科二科

环节名称:审查

审查标准:符合法定事项

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审查材料

办理人姓名:刘海龙

办理部门:诸城市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二科

办理人职务:科长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科二科

环节名称:办结

审查标准:对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及合规性、许可限制、审批对象等进行审查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结果:办结业务

办理人姓名:张丽丽

办理部门:诸城市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二科

办理人职务:科员

所在处室:社会事务科二科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诸城市司法局

地址:诸城市兴华东路7号诸城市司法局

电话:0536-6213396

行政诉讼

部门:诸城市人民法院

地址:诸城市舜都路71号诸城市人民法院

电话:0536-6213161

常见问题

1、 问题: 受理条件 

回答: 材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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